打擊此類腐敗,關鍵在于斬斷利益鏈,改變以往那種粗放式的管理,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理和整頓。
“停車難”是城市病,也是長期困擾群眾的一塊心病。一些地方因此引發(fā)的停車收費管理混亂問題,不僅啃食群眾獲得感,還可能滋生圈地為場、權錢交易、截留侵占等腐敗問題。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公布了幾起典型案例,分別指向了利用公共停車資源謀私貪腐問題7類具體情形。
城市停車收費,一般也就五元、十元的樣子,很多人都并不在意。但你或許想不到,小小的停車位里,也可能藏著腐敗,你交的停車費本應上繳國家財政,但實際上可能揣進了個人腰包。更重要的是,這并不是個別現(xiàn)象。2021年6月,江蘇省紀委監(jiān)委調取2020年以來,全省12345熱線受理群眾反映停車收費管理方面的投訴36911條,經逐條研判,梳理出利用公共停車資源謀私貪腐問題線索311條,并及時轉給各地核查。
相關報道稱停車收費腐敗為“微腐敗”,對此我并不是很認同。的確,從涉案金額上看,這類腐敗比不上那些動輒千萬元、上億元的大貪巨腐,但腐敗程度的大小,似乎并不能僅僅看金額,更要看其社會危害性。從這點來說,停車收費腐敗顯然不“微”。一方面,它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停車難固然與公共空間的資源不足有很大關系,但也與這類腐敗造成的梗阻密不可分。很多地方都被“跑馬圈地”、私搭亂建,城市空間能不緊張、停車能不難嗎?另一方面,停車收費腐敗隱蔽性強、不易被察覺,因而其滲透性和輻射性也不容小覷。
報道中有一個案例尤其耐人尋味。江蘇某街道停車站負責人繆某從當上隊長那天起,就變著法子向收費員收取好處費。逢年過節(jié)、家人生病,收費員都得主動“表示表示”,這在該停車管理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潛規(guī)則。而收費員送的好處費,也不是自己掏腰包,而是私下收車主停車費不開票、不用POS機,私自截留的錢,同樣是灰色收入。
你貪我也貪,一層層傳導下去,最后受害的就是不特定的大眾。這就是腐敗的最危險的地方,只要不被及時鏟除,波及的范圍就會越來越大,從而形成一種生態(tài),沒人能夠獨善其身,就連臨時工都算不上的收費者都不知不覺成了腐敗的一分子。不要小看這種末端腐敗,它對一個社會規(guī)則和公信力的破壞,往往比你想象的要大得多。
停車收費腐敗當然不止這些小魚小蝦。從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根本上還是權力濫用的結果。比如某醫(yī)院院長在公共停車設施經營權發(fā)包轉讓過程中,違反招投標規(guī)定暗箱操作,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再比如某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副大隊長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公共停車資源經營業(yè)務,并以他人代持股份方式從中非法獲利。最奇葩的一個,莫過于某單位負責人,私自將集體地塊租賃給他人經營“黑停車場”。公共停車場,儼然成了某些官員的私家收費花園。
從收費員到停車場管理員,再到手中掌握一定權力的官員,停車收費腐敗形成了一條相對穩(wěn)固的利益鏈,層層相接,環(huán)環(huán)相扣。因此,打擊此類腐敗,關鍵在于斬斷利益鏈,改變以往那種粗放式的管理,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理和整頓。更重要的是,不能僅僅停留于個案的處理,而要在制度層面查缺補漏。腐敗不分大小,任何形式的腐敗都是對社會肌體的一種腐蝕,都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